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5GW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3GW光伏组件(一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15GWN型高效光伏电池及3GW光伏组件(一期)
建设地点:滁州市全椒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592.75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TOPCon-N型)及3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二期建设5GW超高效光伏电池。目前该项目二期尚在规划中,企业拟先期建设一期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开展,二期项目另行评价,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含氟废水由“两级除氟工艺(一级钙盐沉淀+二级钙盐沉淀和除氟剂(铝铁硅复合盐)吸附)”处理,处理后经专用明管接管厂区外深度除氟工程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接管全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氨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由“二级A/O装置”处理,处理后经DW001排口接管全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循环冷却水直接接管至全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蒸汽冷凝水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
(2)废气:工艺酸碱废气、硼扩散废气、磷扩散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措施进行处理;LPCVD沉积和镀膜废气通过“燃烧筒+布袋除尘器+一级洗涤塔”措施进行处理;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自带燃烧装置+二级活性炭”措施进行处理;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措施进行处理;激光SE工序产生的粉尘由“自带除尘装置”进行处理;组件车间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由“除尘装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上述所有废气处理后均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震垫等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含油废抹布、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洗涤填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S1-1不合格硅片、S1-2不合格电池片、切割残渣S9-1、废焊渣(S9-2、S9-3和S9-5)、S9-4废边角料、不合格品S9-7、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纯水制备废物、生化污泥、丝网印刷废物、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站含氟污泥待鉴定后按实际固废类型管理,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危废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2301081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